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17-08-03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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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