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关于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实验区及非保护区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事宜的公告
2017-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我局已编制完成《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实验区及非保护区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报告书全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G345启东至那曲公路杂多至查吾拉段位于青海省玉树藏区自治州杂多县境内,项目起点桩号K0+000位于杂多县城环城路与原S309线交叉处,终点桩号K211+700为查吾拉地区跨越当曲河,全长211.7km。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路线为非保护区段和果宗木查保护分区实验区段,总长度为90.16km,线路桩号为K00+000—K90+160,采用2级公路两车道设计,路基宽度8.5m,采取沥青混凝土面层,时速60km/h、40km/h。
项目占地总面积189.53hm2,其中:永久占地57.75hm2,临时占地131.78hm2。全线共设置大、中桥1718/14座,小桥126.3米/5座,涵洞188道,平面交叉9处,养护工区1处。临时设置取土场5处,片块石、碎石料场有2处,砂砾、中粗砂料场5处,粘土料场2处。
项目全线总投资13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9.8万元,占1.6%。
二、建设单位
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慧赞
联系电话:0971-6187235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0号(邮编:810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文海联系电话:0971-765625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56号(邮编:810099)
电子邮箱:450305937@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拟建公路沿线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报告书中主要结论有何意见?
(2)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意见?
(3)公众对拟建公路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附件:杂多至查吾拉公路环评报告(报批稿,只有实验区和保护区外的工程内容).doc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