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交通运输体系三年内形成
2017-07-20
(原标题:我国旅游交通运输体系三年内形成)
北京商报讯(记者肖玮王胜男)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7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结构合理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为此,国家开发银行在“十三五”期间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优惠贷款,为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业内普遍认为,有了政策支持,接下来旅游交通将成为投资的风口。
意见明确,随着旅游消费升级,推动旅游交通产品创新成为热点。比如铁路旅游产品方面,意见提倡积极发展遗产铁路旅游线路,鼓励景区结合铁路遗存、自然景观等,设置旅游体验或短途观光线路,开发适合旅游特点的特种观光列车等装备。在公路沿线发展风情小镇、特色村寨、汽车露营地等,加强与沿线产业和旅游经营对接,引导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
此外,以邮轮为代表的水上旅游产品也成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产品,意见表明要鼓励支持航运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拓展国际国内邮轮航线,打造邮轮港口至城市一体化旅游线路。支持长江干线、珠江干线及滨湖地区等有条件通航水域有序发展内河邮轮旅游。在航空交通旅游方面,发展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支持开发低空旅游线路,鼓励开发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航空旅游产品;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与飞行营地。
对此,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主任张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旅游和交通运输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旅游其实是空间的移动,需要交通运输的支持。目前,中国旅游者中大批通过自驾游旅行,围绕自驾游来提供方便的交通设施和服务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也有关键作用。此时发布这样的意见也是非常及时的。
但是,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也有几个难点,比如自驾游发展迅速,但相应的监管法规还不完善,在自驾游中使用的越野拖挂车上路就还缺乏相应统一明确的交通法规规定;其次汽车露营地在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用地问题、管理问题,所对应的管理部门还不明确;另外中国的公路服务区此前只是为一些大型车司机提供补给,旅游服务功能还很弱,今后将服务区真正变成集休闲、购物、旅游等功能的区域是一场很大的变革,难度也不小,但是目前实施主体还不明确。
在当下的交通体系中,必须要增加风景道、观景台这样的新型设施,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这些都是一些困难的地方,未来还需要更加丰富和详细的实施意见与细则出台来持续推动。
(原标题:我国旅游交通运输体系三年内形成)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