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修建农村旅游公路4120公里 今年700公里投入使用
2017-05-22
2016年,我省出台规划,计划在“十三五”期间修建完善一批旅游公路。其原因在于,近年来,农村特色旅游发展迅速,使得农村旅游公路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凸显,亟待提高。
现有技术等级偏低,出行服务品质有待提高。目前,全省四级及等外公路达9.9万公里,占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的80.3%,许多连接特色农村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扶贫旅游景点的公路技术等级低,路面质量较差,农村旅游公路服务水平整体偏低,达不到便捷舒适的行车要求。
配套服务设施不足,交通服务功能不健全。现有旅游公路对景区的标志和指引体系不完备,对一些自驾游个性化出行等缺乏相应的咨询和引导标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设计发展理念需进一步创新。目前公路的环保设计理念已深入人心,但是在低等级公路设计中仍考虑得不足。旅游公路具有双重功能,除需考虑一般公路的设计标准和通行需求外,更需注重与景区环境协调、安全、环保及舒适性,因势造景,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
丰富的旅游资源亟待进一步开发。山西省旅游资源丰富,共有景区景点543家,其中A级景区143家。全省共有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23个,文物保护单位2000多个,中国传统村落129个,国家级和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39个,更有数不清的具有旅游性质的农家乐、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山西省风景名胜虽多,但较分散,从北部的大同到南部的运城,每个县(区)都有景点。为此,急需进一步开发农村旅游、扶贫旅游等景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
因此,我省在“十三五”期间,将新改建一批通往各市县(区)各类景点的农村旅游公路,总长度为4120公里,共266个项目,涉及11个市,覆盖10个区、10个市和74个县,基本实现四级及以上旅游公路连通。
农村旅游公路涵盖范围是我省境内通往A级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传统村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全域旅游”范畴景点的农村旅游公路。农村旅游公路是指连通干线至景区、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农村公路,不包括景区、景点内部道路。
据山西路桥集团农村旅游公路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省农村旅游公路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完成约700公里的建设任务。目前,全省已有24个项目开工建设,总开工里程506公里,总投资约25亿元,共签署小三方协议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