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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公路项目初步设计2017(第四批)招标公告
2017-05-22 

1.招标条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交规划发〔201620号)等相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招标人)对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度第四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年度财政预算。

2.招标编号:ZTC-Z17F-051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度第四批),共包括1个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对合同段内的公路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

段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合同段

长深高速(G25)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含G15沈海高速共线段)

全线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全长约20.3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设互通8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9亿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7)不得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或项目业主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8)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评估咨询);

9)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专家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10)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合同段号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1合同段

5年内至少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人为国务院部门或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或项目业主)。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投标人不得与下列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无效:

a.所投合同段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b.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单位及其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c.项目业主单位及其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198:30201752716:30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jztc3@163.com,报名邮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52716:30(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收到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同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报名后请将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工程咨询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现证码合一的单位可不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及投标报名表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59273266,电子邮件:bjztc3@163.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69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天骄凯旋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配楼3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以供核验,否则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如报名后拟放弃投标,应在2017531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

邮政编码:100736

联系人:宾先生

电话:010-65292742

传真:010-6529273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31

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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