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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兄”高速隧道“越狱”酿事故
2017-05-13 
(原标题:“二师兄”高速隧道“越狱”酿事故)

二师兄躺在隧道内

台海网5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李贵荣通讯员肖宏豪文/图)11日晚22时10分许,在厦蓉高速A线船岭岽Ⅲ号隧道内惊现一只大肥猪,一部闽H牌照小车躲闪不及撞上“二师兄”。所幸的是在本次事故中只是车辆受损,驾驶员黄某也并未受伤。

接警后,龙岩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新泉中队迅速出警,并联合路政部门快速将“二师兄”运离高速,成功消除一起交通安全隐患。同时,高速交警将通过路面监控进一步查找二师兄“越狱”的车辆,并依法追究责任。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5项之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将受到处罚,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标题:“二师兄”高速隧道“越狱”酿事故)

本文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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