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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遇检查为逃避刑责上演“跳桥”闹剧
2017-05-13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案中黄某因醉酒及无证驾驶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时间回溯到几个月前,家住宁国市南山办事处的黄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沿宁国市区青龙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凤凰大桥桥面路段时,被执法人员拦停检查。不料黄某为逃避检查,趁执法人员不备,翻越凤凰大桥护栏逃跑,摔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经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mg/100ml。2016年12月,黄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在此期间黄某并未反省自己的过错,甚至再次无证醉驾,并与其他车辆相撞致两人受伤。案发后,经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取保候审期间再犯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及逃避检查,酌情从重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文章关键词:凤凰大桥宁国市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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