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不符!杭州运管向“滴滴”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2017-05-13
首张网约车平台罚单在近期的一次全市统一整治行动中,我们运管部门查处了10辆未取得许可且人车信息线上线下不一致的“快车”。
因为,在《杭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历颁布、过渡期以后,滴滴出行平台仍未能依照“细则”给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人员停止接单服务,并落实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因此做出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这也是我们在“细则”颁布后,首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人车不符”
自今年春节以后,我们开展了13次全市统一的整治行动。在最近的一次检查中,全市累计抽查了50辆网约车,结果,有10辆在滴滴出行接单的快车,被查出了“未取得许可”“人车不符”的问题。
通过整治行动,我们发现滴滴依然为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接单服务,且这批车辆和人员的登记信息,与实际行驶的车辆信息不符,登记信息是浙A车牌,可是实际运营的多为外省号牌车辆。
同时,驾驶这10辆快车的司机,也均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我们又将渉案车辆的信息做了分析,无论车主或驾驶员,不仅没人取得资格证,而且他们都没有报考资格证考试的记录。
首次处罚网约车平台
以往,遇到人车信息不符的情况时,处理结果多以“非法营运”处理当事司机。但这一次,我们运管把平台公司列为了处罚对象。
杭州市运管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网约车管理办法制定的杭州网约车管理细则,管理的模式为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和司机,特别在过渡期结束以后,平台理应加强对注册车辆、司机信息的核查,并督促和组织相关车辆、司机尽快取得资格证。
我们开出了10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写道:“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拟作出罚款伍仟元整处罚。”这也是我们杭州运管部门首次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告知。
今年将就网约车管理进行立法
杭州于去年11月颁布了《杭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该办法又于今年2月底结束了过渡期。
杭州市运管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杭州对网约车这个新事物的管理,采取了宽严并济的策略。
为办法设置过渡期,是为了避免车辆供给、出行费用出现大幅变化,影响到老百姓的正常出行。
过渡期结束后的一个月,运管部门加大了路面的巡查频次。通过告知、约谈等方式,督促平台公司加快司机、车辆取得相应资格进度。
近期,管理力度进一步收紧。我们对平台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倒逼他们完善自身的许可和监管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须将车辆GPS记录、营收状况、人员与车辆信息等营运数据,接入运管部门后台接受监督。但记者了解到,部分平台公司的营运数据,目前仍未按规定接受监督。
杭州在相继颁布了出租车改革政策和网约车管理办法细则后,将在今年进一步通过立法,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
预计今年年底之前,杭州将对《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这部地方性法规将把网约车纳入监管,使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这对新旧业态实现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