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甘肃明确普通国省道可研报告审批权限
2017-04-26 
本网讯日前,甘肃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标志着该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矗该项目是国家规划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后,甘肃省立项批复的第一个国家高速公路项目。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关于明确部分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内公路项目、公路配套设施项目、非跨省的普通铁路项目、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以加快全省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知》明确,甘肃行政区域内实行审批制的公路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纳入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一级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政府审批。

根据《通知》,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改扩建、公路计重收费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公路养护维修等省内公路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纳入国家规划中非跨省的普通铁路项目和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