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新疆交通运输等八大领域推广PPP模式进行建设
2017-04-20 
19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确保完成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1.5万亿元、增长50%目标任务,日前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信息通信、重大市政工程等八大领域均可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

《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

《通知》指出,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运营的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以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为基数,并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短适当给予上浮,同时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