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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公路交工后养护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2017-04-13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17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包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充分发挥工程包带动作用,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方案》明确,交工验收后的养护服务期不少于5年。

《方案》明确,各地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灵活确定打包方式。鼓励县道以县为单位打包,乡、村道以乡(镇)或大片区为单位打包,或将建设改造与养护管理捆绑打包,并根据确定的打包方式,编制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包实施方案,加强工程包项目的策划和储备。

前期工作方面,福建鼓励统一开展前期工作,采取整体设计、捆绑招标、统一签约、分期实施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鼓励采用代建制、建养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提升实施成效。福建将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资本实力、履约能力强的投资人参与工程包建设。

据了解,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把工程包实施情况纳入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与“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农村公路年度补助安排规模等挂钩。

文章关键词:农村福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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