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省道312玛多至色吾沟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的第二次公告
2017-04-0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公众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省道312玛多至色吾沟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玛多黄河沿,接G214线,沿途主要经过鄂陵湖、扎陵湖、康穷、麻多乡、巴颜喀拉山、秋智乡、至终点色吾沟,接S308线,全长337千米。
本公路部分路段穿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星星海、扎陵湖-鄂陵湖和约古宗列保护分区,为切实保护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本次只改建保护区外路段,线路长95.053千米,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度采用8.5m,路面宽度7.5m。速度分别采用60、40Km/h,桥涵荷载为公路-Ⅰ级。公路设计中桥7座,小桥22座。
项目全线总投资42.28亿元,施工工期约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与减缓措施
本节内容详见环评报告简本。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省道312线玛多至色吾沟段公路改建工程(非保护区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符合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青海省省道网规划及环评报告,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临时占地选址合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破坏,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的保护和防治,使其对沿线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本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国家和青海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qhjt.gov.cn)查阅本环评报告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公路沿线附近村镇牧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路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拟建公路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对本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电话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公路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联系电话:15209716022
联系人:董政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