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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评审情况的公示
2017-03-14 
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评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14年第7号令),我部于近期组织对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企业申请材料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举报或申诉材料,请于2017年3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传真01065292767,电话01065292737。注:企业监理资质属行政许可,其审查和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附件:1.2017年第一批公路监理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2.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评审公示信息交通运输部公路局2017年3月9日

附件1:2017年第一批公路监理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xls附件2: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评审公示信息.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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