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强荣控股集团签署隆硕高速项目投资协议
2017-03-0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协议。
南宁讯(黄晴雯张维鹏通讯员全玉建摄影报道)2月24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南宁召开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隆硕高速公路)项目工作对接会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潘巍出席会议,并与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台荣共同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会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有关负责人通报了隆硕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南宁、崇左市政府,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分别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潘巍表示,隆硕高速公路项目已列入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新开工项目,是政府推进的“PPP”项目之一。希望南宁市、崇左市加大对该项目的工作支持力度,按照“县县通高速”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区市共建”相关政策,配合项目投资人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希望项目投资人严格按照此次签署的投资协议要求,按时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签署特许权协议,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时间任务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厅局、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确保实现年底开工建设目标。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牵头南宁市、崇左市以及项目业主共同签署《广西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项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责任、义务等合作事项,加快落实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同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推进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矗
据悉,隆硕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中“横四”苍梧(龙眼咀)至硕龙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项目之一。项目主线全长约105公里,路线起于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顺接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止于天等县福新乡,与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相接,项目总投资约119亿元,其中在南宁市境内约41公里,崇左市境内约64公里。按相关规定并经报自治区政府同意,该项目由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隆硕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的项目投资业主。目前,项目工可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环评、用地预审、项目选址、节能等其它前期工作正在同步开展。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崇左市政府,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代表,驻广西金融机构代表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