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初审情况公示(2017年第1号)
2017-02-12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15年第4号令)、《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于2017年2月7日对浙江腾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资质复查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2月10日~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并于2017年2月14日16:00前送达省交通工程监管局纪检室。
受理单位: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萧山宁围镇利华路899号省交通工程监管局805室
邮编:311215
电话:0571-83891126
传真:0571-83789610
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情况表。2017年2月10日
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初审情况表编号单位名称申请内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定检合格人员组成情况资质有效期内企业业绩情况企业无复查办法第十条所列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满1年试验设备专家审查意见综合意见符合条件的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数(各有一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情况(总数20签3年合同人数14)高工职称人员情况(总数3/签3年合同人数2)经会人员情况(总数2/签3年合同人数1)持监理工程师证人员情况(总数8/签3年合同并交纳“三险”人数6)主要监理人员结构合理,年龄<60岁的持部证人员≥70%二类(0项)三类(1项)1浙江腾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复查有效期间内定检合格各有一人20/155/32/112/10100%02无满足通过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