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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特大交通事故21人被立案侦查
2017-01-14 
(原标题:郴州特大交通事故21人被立案侦查)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21名企业人员和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6月26日,湖南省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发生一起客车碰撞燃烧起火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90余万元。

交通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车辆发生碰撞的原因是:驾驶人刘大辉事发前连续多日未充分休息,睡眠严重不足,身体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当6月26日驾驶车辆行驶至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时注意力不集中,造成车辆失控,先后与高速公路中央混凝土护栏发生了一次刮擦和三次碰撞。

事故车辆因碰撞导致前桥发生移位偏转后,右前轮轮毂面斜向着车辆行驶前进方向,右前轮在车辆惯性推移作用下向外倾斜,导致轮毂上突出的紧固螺栓头部与地面接触刮撞,在车辆高速行驶且车轮不停转动的双重作用下持续摩擦产生高温。当事故车辆最终停止后,路面上泄漏的柴油遇到因摩擦产生高温的右前轮后起火,柴油燃烧的流淌火逐渐向车辆周围扩散,引燃了车辆的可燃物,致使火势蔓延扩大。

为何造成如此巨大伤亡

造成如此巨大的伤亡,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导致的:一是由于车辆最终停止时右前角紧挨路侧混凝土护栏,车门在外摆6厘米后即被护栏顶住,展开受阻,致使车门无法有效打开。

二是事故车辆驾驶员和旅游团领队未有效组织乘客逃生。三是事故车辆安全锤放置不符合规定。通过清理事故车辆内的遗留物,共发现5把安全锤,其中4把被放置在驾驶人座位下侧储物箱内,放置位置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影响乘客破窗逃生。

42名责任人员被处罚

该起事故中,相关事故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的非法违规问题。其中,湖南衡阳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事故车辆开展安全检验,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非法打印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未落实应急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调查认定,衡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事故单位的非法违规问题监管履职不到位。调查组对42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公安、检察机关已对21名企业人员和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正兴等21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文/新华社

(原标题:郴州特大交通事故21人被立案侦查)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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