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出台交通等项目PPP模式实施办法
2016-12-16
近日,郴州市出台《郴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办法》,重点推进交通运输(公路、桥梁、隧道、综合交通枢纽、铁路、轻轨、机场等)等领域开展PPP项目合作。
根据《实施办法》,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将受到平等保护,不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变化或实施主管部门职能调整而影响项目实施;政府将严格按合作协议全面履行政府义务,依法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权益,并向社会资本就优惠使用有关土地、特许经营、防止不必要同类竞争、提供配套公共服务以及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承诺。
《实施办法》还明确,政府大力支持PPP项目公司依法多渠道进行融资,并将PPP项目所需财政资金将全口径纳入同级政府预算管理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实施单位和社会资本根据合作协议和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依法办理各项注册和审批手续时,有关部门均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及时进行审批,并实行最优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