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公路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
2016-12-15
12月9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公路合作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在武汉召开。会议以“公路互联互通促中三角经济发展”主题,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精神,落实湖北与江西、湖南三省政府签署《关于建立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发挥三省公路部门之间资源整合的优势,实现公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武汉、长沙、南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光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从历史发展、现实角度和公路发展强调了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互联互通,实现交通一体化促进中三角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三省之间要加强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路政治超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联络机制、协商机制和共享机制。
会上,湖南省公路局局长张汉华、江西省公路局局长曾晓文、湖北省公路局局长熊友山分别就公路规划、建设、养护、治超、安全应急、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共同深入探讨,并对三省间的公路建设规划对接、建设养护技术交流、路政治超信息共享、安全应急互动互通及建养体制机制共同研究等达成了共识。
会议讨论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互联互通协同推进具体项目和鄂湘赣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信息共享事宜。为促进三省省级主要通道之间的互联互通,本次会议就协同推进涵盖公路前期研究、建设、共创“畅安舒美”工程的20个项目达成共识。会议根据国家超限治理工作要求,就违法车辆信息抄告、大件运输许可并联审批及超限运输信息系统互联共享达成共识,明确了三省相互之间的违法车辆信息抄告范围、内容及途径,大件运输许可并联审批范围、平台、流程及线路勘察,互联平台建设等内容。随后,三省公路局局长代表各自单位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公路合作联席会议备忘录》。
会议商定长江中游城市群公路合作联席会第三次会议在江西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