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关于2016年度第四批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12-09 
关于2016年度第四批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年度第四批申请水运工程资质企业共3家,其中设计企业2家,施工企业1家。受我局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有关资质申请企业的人员、业绩、设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报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2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信箱:sys653@mot.gov.cn,电话:010-65292653,传真:010-65292653。

附件:2016年度第四批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6年12月8日

公示样表(设计).doc公示样表(施工).doc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