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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意见的函
2016-12-01 
关于征求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意见的函

公路养护工是指使用工具和设备,管理、维护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设施的人员。为体现公路养护新技术和新规范对公路养护工管理的新要求,确保《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不断适应公路养护行业发展和管理的需求,根据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我中心会同有关单位修订了《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电子版附后)。经部人教司和公路局同意,现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12月28日前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职业资格处马岳

联系电话:010-65299042

传真:010-6529904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子邮箱:77694946@qq.com

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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