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灌高速交安设施采购比选公告
2016-11-09
(原标题:成灌高速交安设施采购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业主为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眩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人: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名称:成灌高速交安设施采购项目。
2.3供货地点:成灌高速成都安德基地。
2.4比选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供货期限: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有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交安配套设施销售或交通(安全)设施销售等内容,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标供应能力(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眩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成灌高速公路二楼财务部,持以下(证件、证书)购买比选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3)税务登记证;(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如果单位已换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地点:成都交投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日报》和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灌高速成都收费站
邮编:610071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28-87958038传真:028-87958138
2016年11月8日(原标题:成灌高速交安设施采购比选公告)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