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六种情况可临时停运
2016-10-18
(原标题:城市轨道交通六种情况可临时停运)
今年“七夕”当天,广州石牌地铁站采用控制人流的方式让乘客进站乘车。新快报记者宁彪/摄(资料照片)
四部门可按影响程度与事件重要性进行分级决定,相关通知目前正征求公众意见
新快报讯记者牟晓翼报道昨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官网发布《广州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临时停止运营服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规定,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临时停止运营服务按照影响程度与事件重要性进行分级决定。决定临时停止运营服务的部门分为广州市政府、市公安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运营单位等,执行临时停止运营服务的部门为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通知规定,仅在六种情况下,四个部门有权决定临时停运。六种情况分别包括治安、暴恐、天灾、人祸、安保、客流激增等(附后)。
通知规定,临时停止运营服务包括对车站、线路、线网实施封闭车站、关闭出入口、不停站运营等其他不能提供正常运营服务的临时行为。临时停止运营服务为行政应急行为或者突发应急措施,应当充分考虑乘客的正常运输秩序和预评估不稳定因素,不能随意采用。
目前通知正在广州市交委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
出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或者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而需临时停止运营服务的
发生暴力、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需停止运营服务的
恶劣天气等外部因素及轨道交通设施故障、调试等原因导致无法安全运营的
发生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满足运营条件的
因担负重大警卫任务、重大安保任务需要临时停运的;根据情报部门研判发现,对即将发生针对城市轨道交通指向性的恐怖袭击情报线索需要临时停运的
春运、重大节假日、交易会等特殊时期,在流花地区或其他有轨道交通线路途经的重点地区客流出现客流激增时且在采取增加运力、限制客流的措施仍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
意见反馈途径
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客运管理处(邮编:510620)
电话:38180153
传真:38180181
电子邮件:jw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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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