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同意建设两条铁路项目总投资797.74亿元
2016-10-13
发改委今日发布消息同意建设两条铁路项目,分别为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其中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总投资757.6亿元,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总投资37.14亿元,两项目投资合计797.74亿元。
以下为发改委批复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980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贵州盛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贵州盛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225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补充报送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办计统函〔2016〕2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布局,提高通道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自贵阳枢纽龙里北站,经贵州都匀、独山、荔波,广西金城江、都安、马山、武鸣,终至南宁枢纽南宁东站,正线长约482公里,共设14个车站(含捞村站)。同时扩建贵安站,新建大土至马寨联络线、钦柳联络线、贵阳北第二动车运用所及相关联络线、南宁枢纽屯里第二动车运用所等相关工程。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引入枢纽地段可适当减校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地段经行车检算后不大于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输送能力:4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757.6亿元,其中工程投资722.6亿元,动车组购置费35亿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378.8亿元,贵州省和广西自治区承担部分工程投资以及各自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贵州省出资96.9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8.9亿元),广西自治区出资130.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36.9亿元),其余资本金151.5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等解决;各方投资分别作为对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相应调整股比。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和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分别负责贵州、广西境内段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建设工期6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岩溶地区的工程方案和整治措施。
(二)加强高铁与其他交通方式在枢纽的有效衔接,实现旅客运输的无缝衔接。
(三)认真研究运营补贴和土地综合开发等方案,确保项目财务可持续。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避免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五、请南方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1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
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97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铁路克拉玛依至塔城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614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补充报送新建铁路克拉玛依至塔城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办计统函[2016]2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同意建设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从在建的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克拉玛依至铁厂沟段引出,经塔城地区托里县、额敏县,终至塔城市,正线长约173.12公里。全线共设12个车站。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国铁Ⅲ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限制坡度:6‰(局部地段上行9‰、下行6‰)。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到发线有效长:850米。牵引质量:4000吨。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
规划运输能力:客车5对/日、货运2000万吨/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37.1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6.54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0.6亿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采用全额资本金,新疆自治区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及部分工程投资,出资11.14亿元。其余26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筹措,使用自有资金等解决(中央资金安排另行研究)。
乌鲁木齐铁路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乌鲁木齐铁路局。
建设工期2.5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研究风吹雪路基防治方案,加强现场试验。
(二)有序推进沿线车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适时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27日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