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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至都安高速公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16-10-12 


河池讯(通讯员吕光军)近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河池市、宜州市、金城江区、都安县等市县环境保护局及环境监察大队有关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组,对河池至都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河都高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当日,验收专家组对河都高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调查单位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河都高速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工程总体上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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