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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改革要算发展的“大账”
2016-09-29 
(原标题:收费公路改革要算发展的“大账”)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新媒体专电(晏扬)9月29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题为《收费公路改革要算发展的“大账”》的评论。收费公路改革时间表终于明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改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评论指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促进了我国公路建设跨越式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后遗症”,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一方面民众抱怨公路收费标准偏高,企业尤其是物流业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很多公路经营方收不抵支,出现巨额亏损,投资难以收回。在此情况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包括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势在必行。

难题在于确定怎样的改革方向。一边是民众和物流业呼吁缩短收费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一边是公路经营方要求延长收费期限、提高收费标准,双方的意见相左却都有其道理。民意不可违,经营方的意见也不能不重视,导致政府决策左右为难。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交通运输部就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一年多过去了,条例的修订仍处于“难产”状态,其中的主要原因,恐怕正在于决策者“左右为难”。

在这个意义上,收费公路改革可谓在平衡木上跳舞,要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找到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改革方案,实属不易。让人欣慰的是,从国家发改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这份文件的名称可以看出,此次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其主旨在于为物流业“降本增效”,即收费公路改革应该紧紧围绕“降费”做文章。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为企业减负无疑是当务之急,而收费公路“降费”,正是为企业减负的必要之举。

当然,“降费”并不意味着忽视公路经营方的诉求,为了达致“降费”目标,适当延长公路收费期限可能是不得不采取的变通措施,即以延长收费期限来换取收费标准的降低,从而兼顾物流业和公路经营方的利益。说白了,就是双方各让一步,进而各有所得——公路经营方获得收费期限延长的好处,物流业获得收费标准降低的好处。

公路收费期限延长、收费标准降低能否获得民众的认同可能主要取决于期限延长多少、标准降低多少,这同样是在平衡木上跳舞。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政府还贷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可适当延长。对此,改革决策者需要考虑的是:其一,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是不是一定要以偿清债务为准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能不能承担一部分亏损以尽早“还路于民”其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是不是一定要以经营方收回成本并赚取利润为准投资建设公路也是做生意,做生意就会有赚有亏,投资公路建设为何一定得“旱涝保收”

收费公路改革是在平衡木上跳舞,既要致力于化解眼前的矛盾,更要着眼于收费公路的长远发展以及政策的可持续性;既要算各方利益得失的“小账”,更要算增进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本“大账”。

(原标题:收费公路改革要算发展的“大账”)

本文来源:新华社新媒体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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