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第1972号关于加强山区公路道路建设确保山区脱贫的建议
2016-09-23
人大建议第1972号关于加强山区公路道路建设确保山区脱贫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区公路道路建设确保山区脱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包括广大山区在内的农村地区,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小康的基本保障。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很强的先导作用,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改一条溜索、修一段公路就能给群众打开一扇脱贫致富的大门。
党中央、国务院一向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发展。2005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本世纪前二十年农村公路建设作出了部署,即“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现村村通班车”。2015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再次重申了这一目标。2006、2009、2015、2016等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发展也都提出了要求。如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班车,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创造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投入大量资金、人力、物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十一五”“十二五”全社会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2.24万亿元,其中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央资金即达到5150亿元,累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91.77万公里。到2015年底,已经实现了东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西部地区81.62%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国有99.01%的乡镇开通了客运线路,94.28%的建制村开通了客运线路。除农村公路以外,广大山区和农村地区其他公路基础设施也大幅改善。以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例,到2015年底公路总里程达到了131.98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了2.52万公里,分别比2010年底增加了13.12万公里、5700公里,县城通二级公路比例达到了94.65%,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交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公路发展基础差异较大,农村公路建设起点低,很多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的农村公路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例如西部地区仍有18.4%的建制村和少量乡镇未通硬化路,东中部地区路网密度还比较低,早期修建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低,一些农村公路缺乏养护,损坏较为严重等等。因此“十三五”期国家仍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近期,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实施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建设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乡村交通基础网络明显改善,实现乡镇通硬化路,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自然村道路条件得到改善。我部在安排车购税专项资金时,也将继续向农村公路倾斜,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标准,集中资金优先解决剩余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建设任务,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对不能安全通客车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进行拓宽改造,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实施具有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性质的县乡公路改造,增强贫困山区内生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山区开发式脱贫致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