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交人大二审
2016-09-15 
原标题:《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交人大二审

记者张昱欣

晨报讯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

越来越多的马路两边都划上了禁停黄线,如何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加强停车管理?机动车禁鸣喇叭的区域如何设置,环境安静和人身安全两者之间,谁该优先考虑?针对这些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委员们都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丁伟等委员提出,要通过此次修法,将道路交通大整治中行之有效的道路停车管理、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等做法,在条例中加以固化。人大要继续从支持政府从严监管的角度,积极挖掘法律资源,完善相关条款,确保有关管理部门的行为依法有据。

史秋琴、吴凡等委员则提出,要增加“不得在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4周岁儿童必须安装安全座椅”等内容,前者一旦肇事社会危害性不亚于酒驾,后者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虽有所提及,但现实生活中常不被重视,因此建议在此次修法中有所体现。

薛明扬、钱耀忠等委员表示,这次交通大整治中,许多马路两边都划上了禁停黄线,实现了加强停车管理的效果。为了更好地实现科学管理,同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议增设关于“明确禁停黄线设置原则”的相应条款,包括设置禁停黄线要听取周边居民意见等内容,使城市交通规划管理更趋于合理。

陈东、沈建华委员则对禁鸣区域的问题提出建议,认为关于机动车禁鸣喇叭的问题,应更多考虑道路交通状况,比如人车混行区域,要处理好环境安静和人身安全之间的平衡,希望结合上位法规定对该条款进行更为深入地探讨和研究。董波等委员提出,要进一步倡导绿色交通,条例要强调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规划。

胡平西等委员提出,在法规条款中增加类似文明、便民执法的相关内容,比如交通大整治期间接受处罚的人数较多,缴款地点较少,建议予以改进,方便群众及时接受处罚。

此外,委员们还就如何科学设置红绿灯、倡导电动车驾驶人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能否纳入信用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章关键词:交通道路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