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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发布新的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2016-09-12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新大纲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点修改以下3方面内容:

调整结构,更符合驾驶技能形成规律

新大纲取消原有培训阶段概念,淡化培训先后顺序要求。新大纲共分为4个部分,其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与“道路驾驶”教学可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更加符合驾驶规律。

调整学时,更适应差异化培训需求

新大纲取消对每项教学内容的具体学时限定,只对每一部分(科目)总学时进行要求,便于驾培机构和教练员根据学员个体情况进行教学安排,均衡各训练项目之间学时安排,解决差异化培训需求。

调整内容,更符合驾驶培训实际要求

新大纲对部分教学内容、教学日志进行调整,原规定科目一理论知识学习采取课堂多媒体教学方式,现调整为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同时增加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要求。(省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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