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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特大桥梁等应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2016-09-11 
原标题:水库大坝、特大桥梁等应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水库大坝、特大桥梁等应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A02版

新文化讯(记者陆续)为了加强对地震与火山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与火山监测能力,2016年8月22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省人民政府和火山所在地设区市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火山监测台网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火山灾害监控防御能力。在风景名胜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建设的地震与火山监测设施,应当采用景观化的建设方案。

《办法》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一)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且可能诱发5级以上地震的水库;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油田、矿山、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办法》还规定,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一)核电站;

(二)水库大坝;

(三)特大桥梁;

(四)发射塔;]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文章关键词:监测设施地震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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