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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16-09-08 
日前,省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指导意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部署为指导,以全面建设法治交通为总体要求,适应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和职能,建立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提升效能、提高素质、改善形象的交通运输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了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按照“精简高效、部门推动政府主导、积极稳妥”的三原则,分为试点改革、总结经验、全面推广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提出,系统梳理执法职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指导市县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合理配置交通运输执法资源,实现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级下移,夯实执法基础;力求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和资源分散等问题,增强执法合力,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苑立立黄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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