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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启动公路水运工程四个“专项行动”督查
2016-09-05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和能力,强化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交通质监局于8月下旬至10月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四个“专项行动”督查暨上半年质量安全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复查活动。活动分三阶段进行,8月15日至31日,省交通质监局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开展第一阶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建设单位四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行动期间,检查组前往福州、宁德、三明等7个地市实地督查了长平高速、屏古高速、顺邵高速等14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抽查了施工现场,并对监理、试验检测等参建单位的监理人员从业登记情况、试验检测环境及仪器配置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签发了抽查意见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询问笔录等取证工作,并要求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扎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省交通质监局还将检查国省干线工程,抽查各地市交通质监站监督的普通公路工程,并组织开展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数据打假行动,开展去年交工高速公路高边坡质量回访工作。此次检查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各被检项目不停工待检。(省交通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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