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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就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2016-09-04 
(原标题:德州就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大众网德州9月2日讯(记者庄滨滨)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等规定,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日前,德州市就全市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等相关问题进行征求意见。

今年7月15日,省物价局下文规定将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费(含行政事业性道路清障费)标准下放至市、县。目前,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已有具体的收费标准,而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尚无,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为此,德州市物价局开始就此征求意见,以规范服务收费。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书面反馈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德州市东方红西路1448号)。

二、可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反馈相关意见。联系电话:2693612邮箱:wj3603@126.com

反馈时间截止到9月6日,过期不再受理。

(原标题:德州就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本文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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