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出台考核结果将纳入政府政绩
2016-09-03
(原标题:湖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出台考核结果将纳入政府政绩)
华声在线9月2日讯(记者张鼎峰通讯员陈玉科)近日,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正式出台《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市州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该《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已正式印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省直单位。
《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湖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湖南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的进一步形成。
据了解,《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省政府每年1月底前对各市州人民政府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考核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开始,道路交通工作考核结果直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同时,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将交由省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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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