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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路系统从9月起实行新的管理体制机制
2016-08-29 
从8月24日召开的株洲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获悉,株洲市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9月1日起,全面按新的管理体制、机制运行。这标志着株洲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根据《株洲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5个县市公路管理系统人权、事权、财权及确认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一并成建制移交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管理。株洲市城区仍由市公路管理局统一管理。市公路管理局为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只保留4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市城郊公路养护中心、市公路路网监测中心、市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原所属事业单位一并撤销。县市公路局为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实行参公管理,暂保留正科级,设路政管理大队(超限检测站)、公路养护中心2个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市农村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市交通运输局,其余职责划入县市公路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县市农村公路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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