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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将统一收费标准和年限
2016-08-29 
  26日,在湖北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物价局表示,今年该局将着力推进能源、用水、环保、交通、医疗、公用事业及公益性服务等6大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降费减负,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在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市场化上,重点是推动搭建公开透明的电力竞价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跨省区电力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规模;对淘汰类钢铁、煤炭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开展用气大户直供交易试点,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在农业用水、居民和非居民用水及水资源费改革上,将实行有利于节约、高效利用的农业用水、非居民用水价格及水资源费政策,完善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推动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市“二次供水”改造计价问题。

  在环保价格政策上,将推进排污收费制度改革,落实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健全用能、用水、排污、碳排放等节能环保类权益交易价格体系。

  在交通运输价格上,将探索实行收费公路统一的收费标准和年限;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完善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形成机制,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规范长江沿线港口收费。

  在医疗服务价格上,将进一步缩小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级别医师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差距;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医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

  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上,将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扩大民间投资,保证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和教育、养老、旅游、殡葬等公益性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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