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赣
2016-08-27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赣)

本报讯(记者魏星)8月22日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执法检查组来赣,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秦光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参加执法检查。

省委书记鹿心社,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奇拜会了吉炳轩副委员长一行并汇报有关工作。省领导龚建华、洪礼和、谢亦森、殷美根等分别参加汇报会或陪同执法检查。

在赣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南昌、抚州、吉安市及高安、南城等地,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座谈、发放调查问卷、暗访部分企业、搭乘出租车体验和随机走访调研等形式,实地了解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情况、道路通行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并与媒体记者、一线道路交通执法人员、职业驾驶人代表和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对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

吉炳轩在执法检查结束前作总结讲话,他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吉炳轩指出,江西省道路交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管理能力水平有了较大提升,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飞快发展,今年底还将突破6000公里,走在了全国前列。近年来,江西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法规、突出严格执法,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推动管理创新,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道路交通大发展、货物大流通、人员大流动、交通流量大增长的形势下,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吉炳轩强调,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交通事业方兴未艾,维护交通安全任务繁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涉及的工作环节多、领域广、综合性强,涉及人、车、路、管理等多个因素,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法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完善盛市、县、乡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法律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特别要抓好驾驶员队伍、中小学生以及农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标本兼治,使城乡居民切实树立起文明出行的观念。要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加强对醉驾、酒驾以及超载超限大型货车、长途客运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环节的监管,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警力配备,强化执法教育管理和执法主体建设,重视执法教育培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积极构建严密的执法管理体系和执法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法律制度设计,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赣)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