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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均超标
2016-08-27 
(原标题:深圳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均超标)

深·猛调查前线新闻最深圳城市交通干线噪声超标问题日益严峻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宋王群实习生郑炀

深圳面积不到20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00多万,机动车保有量300多万辆,住宅办公楼宇都紧挨着大型公路网络。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交通设施的不断增多,噪声已成为这座城市最严峻的问题之一。

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数据,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9.3分贝,白天噪声值远超70分贝,峰值逼近90分贝。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70分贝已属于四类区域的最高限制。这意味着全市交通干线的噪声均已超标。

室内:左邻右里频换频装修

罗先生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的桥头社区。“十多年前,这里很安静。后来宝安大道修通了,噪声一年高过一年。再后来地铁11号线开工,泥头车不论白天黑夜都在跑,真是日夜难安。如今11号线开通了,路面的工程车没了,但车轨的噪声又来了。”罗先生说,曾经打过12369热线投诉,但效果不佳,想搬家又惧于当下惊人的房价,“想跟宝安大道说声晚安不容易氨。

郑先生家住龙岗区横岗街道,同样日夜遭受噪声的困扰。郑先生说,这两年楼市很火,楼盘施工也火,日夜开工,就连自家上下楼邻居都是换了一茬又一茬,“白天在家的话,那是真热闹,楼上楼下装修电钻打楼板,和隔壁楼盘施工噪声夹杂在一起,真可谓‘四面楚歌’”。

室外:交通干线噪声均已超标

深圳依据国家标准,将全市分为五类区域,0类区域昼间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1类区域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2类区域昼间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3类区域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4类区域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统计数据,2015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8分贝,处于一般水平,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9.3分贝,峰值均超过70分贝,比上年上升0.5分贝。滨河大道、北环大道、深南大道、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泥岗路等主干道的道路交通噪声均有超标现象。

投诉:去年建筑噪声占比最高

根据近两年来公众投诉交通噪声道路统计表,2015年,道路噪声投诉排名第一为龙岗区东西干道康桥花园、东方半岛花园路段,二者周边均有在建楼盘,龙岗区龙岗大道中兆花园路段排名第三。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交通噪声投诉中,地铁和高铁噪声在前8名中占了2席,分别为地铁4号线北站-红山站之间和厦深高铁线振业峦山谷路段。今年1-7月,地铁和高铁噪声投诉在前7名中独占3席,分别为地铁3号线的低频噪声,深圳北站高铁进站鸣笛和启动加速运行噪声,以及厦深高铁的噪声。

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去年噪声投诉中建筑噪声均排名榜首,占比均超过八成。究其原因,随着全市地铁建设、旧城改造逐年推进,结果是建筑施工噪声投诉比例最大。而在今年的交通噪声投诉中,地铁和高铁噪声投诉比例明显上升。

监管:处罚力度不足缺震慑力

深圳对噪声污染也可谓有法可依。深圳于2012年实施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依据条例中的处罚条款针对个人和企业的罚款从500元到5万元不等。

面对全市严峻的噪声污染现状,监管力度略显不足。“很多噪声的生产者并不怕我们,只怕公安。我们一去,噪声没了;我们一走,噪声继续。”深圳市人居委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比起香港“噪声污染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的监管力度,深圳也应该考虑加强。

深圳的邻居香港,在噪声管控方面可谓先行者,处罚噪声生产者绝不手软。若开发商财大气粗、交罚款继续噪声施工,企业管理层不仅要为企业违反噪声条例负担罚金,而且面临刑事罪行指控的风险。

记者走访

实地检测峰值逼近90分贝

从7月开始,羊城晚报记者开始对深圳各条主干道的噪声值进行检测,首站即为罗先生住所附近的宝安大道桥头路段,11号线也沿线铺设。这里交通繁忙,记者手中的噪声检测仪从未低于75分贝,无特殊车辆则保持在75-80分贝之间。地铁11号线在桥头路段由地下转为高架,形成一个坡度,轨道列车从地下钻出的一瞬间,记者手中噪声检测仪的数据瞬间从76分贝升至82分贝。但检测数据最高时并非地铁列车通过时的数值,而是泥头车。一旦有泥头车通过,检测仪数值立马攀升至88分贝左右,一旦鸣笛,分贝瞬间逼近90分贝。

8月初,记者来到龙岗大道六约地铁站旁进行噪声检测。该处共有三面噪声重叠,龙岗大道的车水马龙、地铁3号线以及路旁的楼盘施工。车辆的噪声值维持在78-82分贝,一旦有泥头车通过,或者楼盘内施工车辆进出,噪声值则会攀升至86分贝。

一个月时间内,记者相继对宝安大道、龙岗大道、北环大道、滨河大道、深南大道进行了实地噪声检测,噪声检测值保持在75分贝至90分贝之间。(宋王群)

链接

正修订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

2008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确定了深圳市辖区范围内各类环境噪声质量标准适用区域。但随着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用地功能与城市规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区划方案中部分区域的功能区类型已与目前实际功能不符。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原来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已经不适合当前与今后城市环境噪声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目前市人居委正在开展相关修订工作。(宋王群)

深圳市近两年受理的公众环境噪声投诉2015年噪声类投诉量为39573起占立案处理量的54.46%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33987起占噪声类投诉比例85.88%今年1至7月噪声类投诉量为25051起占立案处理量的61.04%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21544起占噪声类比例86%制表/陈日升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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