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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路交通领域
2016-08-19 


8月18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明确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建设的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审批流程,并且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路交通领域投资。

根据发改委下发通知内容,对于政府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将按照核准制管理。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仍按照审批制管理,直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国家发改委将逐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和协调机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公路交通领域投资。

一直以来,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里程较长、涉及国土面积广、涉及管理部门较多,报建审批周期较长。一条高速公路,从最初的规划,到最后拿到“准生证”,至少需要两到三年,更长甚至需要四到五年。

而另一方面,公路交通领域已成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部分,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效率低、周期长,对于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影响。2015年底,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简优化高速公路审批,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等手续,精简高速公路审批前置要件等。

专家表示,简化高速公路审批,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路交通领域,有利于促进投资增长,同时也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意味着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管理领域深入。(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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