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复审报告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查
2016-08-16
2016年8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在太原组织了《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D31-03-2011)复审报告(以下简称《细则》)审查工作会。来自设计、施工、科研、高校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会议。审查过程中,与会专家听取了复审工作承担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和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的汇报。审查会议认为复审承担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了行业意见;复审流程规范,程序完整,符合《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A02-2013)要求。复审报告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析论据充分、可靠,一致同意《细则》继续保留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并对《细则》尽早立项修订。
《细则》于2011年2月发布实施以来,在全国近20个省(市、区)以及公路、建筑、铁路、市政、工矿、煤炭等行业得到广泛运用,对公路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实施效果良好。在这期间,随着公路建设范围的扩展,煤火采空区、急倾采空区、多层采空区等相继出现,采空区处治的理论和方法随着工程实践也得到新的拓展,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对于采空区的处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需求,《细则》能否满足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公路建设的需要,能否继续有效的规范、指导公路采空区处治勘察设计与施工,需要对《细则》的有效性、符合性、适宜性进行复审。交通运输部以《关于下达2016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交公路函〔2016〕234号)下达了《细则》的复审项目,复审工作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承担,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作为《细则》的原主编单位,参加本次复审工作。
《细则》涉及公共安全,政策性和社会公益性强,是首部关于采空区处治技术的全国性行业技术规范,填补了我国公路建设地质病害处治领域的空白。《细则》不仅对公路建设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而且成为建筑、市政、铁路等其他行业工程建设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次会议得到了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李贵顺副厅长、厅建设和管理处主要领导参加了审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