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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航道设施安全保障工程
2016-08-16 
本报讯今年8月至11月,福建省实施航道设施安全保障工程,对航道部门负责设置的航标等助航设施情况,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导助航设施设置及维护保养情况,桥梁、管线、取水口、码头等与通航有关的设施,以及沉船、沉物等碍航物的设标及维护保养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将联合福建省交通执法总队,重点对内河高等级航道和重要沿海航道安全设施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求各地立即进行整改,保障船舶安全航行。

(徐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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