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公路隧道保护办法征意见 货车应走最右侧车道
2016-08-12
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其它通行的车辆排起长龙,高速路上出现的这种场面屡见不鲜,为确保我省公路隧道的安全、完好和畅通,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开始广泛征求民意、汇聚民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禁止在公路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从事下列行为:设置非交通标志;擅自涂写、刻划、张贴、悬挂;在公路隧道内吸烟或者抛掷火种;擅自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车辆在公路隧道内应当按照标志、标线及限定速度行驶,不得强行超车、随意变道、倒车、调头、逆行,货运车辆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擅自通行公路隧道。
尤其是公路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警部门要立即进行交通管制,通过巡逻喊话、警灯警报、电子显示屏提示等措施,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快速处置事故,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公路隧道管养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车辆分流等工作。
在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规定方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公路隧道安全保护要求,结合公路隧道技术条件,指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或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并向社会公告。
如果您有哪些意见,可以在8月27日前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通讯地址为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电话87292199,传真87292199;电子邮箱zhoumuj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