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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政府出台城乡交通一体化指导意见的提案
2016-08-04 
关于中央政府出台城乡交通一体化指导意见的提案

关于中央政府出台城乡交通一体化指导意见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是加快城乡统筹协调、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协同推进农村物流为重点,着力提升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在北京、深圳等37个城市组织开展了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倡导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2011年,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2015年,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和税费扶持政策。三是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政策。会同有关部委出台城市公交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新购置公交车辆免征车购税等财政支持政策。落实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15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等行业补贴政策。四是完善城乡客运发展考核机制。将城乡客运出行服务要求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运输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五是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会同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总结经验,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意见》。通过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定位,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运营组织模式,加强运营安全监管,拓展城市公交覆盖范围,推进“路通车通”和农村客运线路“开得通、留得妆,协同推进农村物流等措施,补齐城乡交通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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