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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建议的答复
2016-08-04 
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亟需规范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去年以来我部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制定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的有关政策。去年3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部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方向及17项配套措施,并将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领域,明确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在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共达到10万辆。

二是配合财政部印发了新能源公交车的补助政策。去年5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明确了各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目标及运营补助标准。11月,会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将各地补助资金与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有力地调动各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有关政策。我部在研究起草《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和更新出租汽车车辆,要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

在有关政策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在各地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明显加快。截至去年底,全国新能源公交车注册累计达到8.6万辆,同比增长136%,占到全国公共汽电车运营车辆总数的15%,其中纯电动汽车3.6万辆、混合动力汽车5万辆。

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为目标,通过推进立法建设、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规划引导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持续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工作。2009年底,我部起草完成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送审稿)》,即报送国务院法制办。期间,我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拟定中的条例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并一直保持积极沟通。同时,研究起草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规定。二是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目前,已在全国37个城市开展了公交都市创建活动,明确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以及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四是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全国做好“十三五”期的公交发展工作。五是加强公交出行宣传引导。从2013年开始,每年9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公交优先、优选公交出行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建议》也提出了有关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设计生产、规范运行等问题,由于工作职责原因,相关部门将向您统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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