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普通小型货车运输行政许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建议
2016-08-04
关于取消普通小型货车运输行政许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普通小型货车运输行政许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深入分析新形势下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发展及监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取消小型货车普通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的建议,对于改进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道路货运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肩负着支撑经济发展、服务百姓民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的要求,更好地促进道路货运业健康发展,我部积极研究推进道路货运业行政审批制度及监管模式改革探索工作。一是到部分省份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在用道路货运车辆采取的安全规制措施进行了研究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制度和货车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措施。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修订工作列入《交通运输部2016年立法计划》,组织起草了《道条(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在《道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使用低速货车和总质量为45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的意见和《道条》征求意见情况,会同公安部进一步研究论证取消低速货车和轻型货车普通货运经营许可的可行性,积极推动《道条》修订出台,更好地促进道路货运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