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希望各地发挥智慧促进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
2016-07-29
(原标题:交通部:希望各地发挥智慧促进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
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讯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日出台。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刘小明在发布会上指出,网约车虽然形式上属于出租汽车服务,所以按照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则进行管理,但同时需更多的考虑网约车的特点,希望各地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发挥智慧,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促进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
刘小明指出,在两个文件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适应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创新制度设计,量身定制许可的条件,简化许可的程序,以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理地放宽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以适应平台公司轻资产运行的特点,这是一个最大的特点。因为出租汽车公司中,没有哪个公司没有车辆的,网约车平台可以。
第二,优化了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的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出租汽车管理是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按道理线上线下都应该由各个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核,但是结合它的特点,线上的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给予了极大的方便。
第三,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该行业在实际运行的两年时间里,如果事先没有对安全管理上的底线要求,可能就会出现比较多安全上的问题,所以对驾驶员有相应的条件。
第四,网约车车辆管理。过去的出租汽车八年就要报废,现在根据网约车的特点,考虑到服务的时间等问题,所以八年如果到了60万当然要报废,如果没有到60万,八年后可以转成其他的社会车辆的用途,所以这也是新的制度设计。
第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的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协议,就是灵活的用工制度。
第六,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除了以上监管创新以外,刘小明称,在管理办法中也给地方留足政策空间,希望各地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发挥智慧,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促进网约车健康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冯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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