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官方通报与认定书不符:逃逸变成驾车离开
2016-07-29
原标题:河南一公安局官方通报与认定书内容不符警方:家属已申请复议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朱顺忠深度记者李明德实习生殷玉鑫)近日,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接到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刘女士反映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公安局在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置上出现了乌龙事情,官方通报为肇事逃逸案,交通事故认定书却描述为肇事者驾车离开现常今日上午,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平顶山公安局获悉,此事件属实,目前受害者家属已经要求复议,复议正在进行中。
据受害人家属刘女士反映称,今年5月13日凌晨,在汝州市侯饭线农校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皖KJ8292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撞倒了同向行驶驾自行车的刘某。事故发生后,从肇事车辆上下来两个人,没有施救,也没有报警,驾车逃离现常110赶到事发现场时,刘某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根据现场勘查等一系列调查分析,认定该事故属于肇事逃逸。受害者家属为了抓到肇事凶手,费尽周折在事发地点附近,找到了现场的监控,还原了当时场景,并主动把这些证据交给了汝州市交警队事故科。事故科的警官根据受害者家属提供的这些线索,很快确定了嫌疑车辆皖KJ8292和嫌疑人督某。5月15日,汝州市警方人员到安徽太和县,确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者,并扣回了肇事车辆,肇事人督某在逃。5月16日,汝州市警方在公众平台上发布该消息。
据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一个多月后,此事却出现了大逆转。汝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称:“朱联合驾驶皖KJ829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由西向东与同向行驶驾驶自行车的刘万福追尾相撞,致刘万福死亡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朱联合驾驶车辆离开现场,2016年6月23日朱联合投案自首。”受害者家属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认同。首先是官方通报与事故认定书内容不同,官方通报为肇事逃逸,事故认定书则写的是驾车离开;其次是官方通报的犯罪嫌疑人为督某,但事故认定书则说犯罪嫌疑人为朱某。
今日上午,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从平顶山市公安局获悉,6月29日,受害者家属依法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要求撤回汝州市公安局交警队事故科的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肇事人为交通肇事逃逸,依法承担事故的刑事责任。目前,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正在受理中。
责任编辑:张小雅
文章关键词: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