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部门决算
2016-07-25
目录
第一部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承担省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国家重点和省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
(六)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相关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9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10898人,其中在职人员6644人,离休人员63人,退休人员4191人。
附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本级)
2
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探设计院
3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4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5
青海省交通厅落实政策办公室
6
青海省交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7
青海省交通通讯信息中心
8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9
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
青海省地方铁路局
11
青海省地方海事局
12
青海省交通医院
13
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14
青海省公路局
15
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
16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17
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新增预算单位
18
青海省公路检测鉴定中心
2015年新增预算单位
19
青海省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2015年新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179412.41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194307.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2167959.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64531.16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25933.03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36847.1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省交通医院2015年医疗收入22972.03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21.6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省公路局承揽的的项目收入1111.14万元。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2636.97万元,为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36189.9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32.45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娶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9720.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158108.34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12747.15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48.02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31799.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医院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500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6.交通运输(类)支出1992073.6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包括交通(公路、航道、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95.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结转下年19308.6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8044.57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5.36%。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23887.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二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4888.10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00.98万元,占1.49%;医疗卫生(类)支出10008.54,占0.49%;节能环保(类)支出42万元,占0.002%;农林水(类)支出5003万元,占0.24%;交通运输(类)支出1921706.38万元,占93.3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95.57万元,占0.28%;其他(类)支出80000万元,占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6.8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4051.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06.94万元、津贴补贴29484.35万元、奖金4073.4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283.69万元、伙食补助费19.38万元、绩效工资5123.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60.1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12.97万元。其中:离休费740.35万元、退休费27276.79万元、退职(役)费64.65万元、抚恤金848.17万元、生活补助689.59万元、医疗费1064.38万元、奖励金112.24万元、住房公积金5795.57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1.2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126.86万元。其中:办公费334.55万元、印刷费86.92万元、咨询费0.93万元、手续费10.89万元、水费65.76万元、电费202.04万元、邮电费111.09万元、取暖费272.10万元、物业管理费6.07万元、差旅费458.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9.16万元、维修(护)费71.09万元、租赁费11.04万元、会议费3.96万元、培训费80.84万元、公务接待费14.46万元、专用材料费8.43万元、被装购置费22.84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48.5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68.32万元、福利费6.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5.1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7.8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7.3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45.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03.9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7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93万元,完成预算的7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05%;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9.2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9.16万元,占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9.99万元,占9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78万元,占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1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出国团组3个,9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9.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89.9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78万元,接待102批次,581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8.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增加30.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34.2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厅按照《青海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公务接待支出,并印发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管理,保证了公务接待合理开支。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974.75万元,本年收入224233.37万元,本年支出218442.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65.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交通运输(类)支出138442.97万元,占63.38%;其他(类)支出80000万元,占36.6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娶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高等职业教育(款)
1.高等职业教育:指所属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