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菏泽市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深入开展
2016-07-25 
        近日,菏泽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意见》(菏政办发〔2016〕24号)文件,决定利用2016年至2018年三年时间,完成全市自然村通公路1.14万公里,改造危桥856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各县区落实、使用好农发行政策性贷款,认真论证测算各年度用款需求,并按不低于25%的比例足额筹集项目资本金,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需要。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村级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通报和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建立调度督查机制,不定期赴县区实地督查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按照考核内容量化评分,依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每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县区进展情况。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