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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政策延续到明年底
2016-07-22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政策将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该政策的延续,将有效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有利于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航运现代化,为建立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内河水运体系奠定坚实基矗

近日,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将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政策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其中,对于新建内河示范船确已开工但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船舶建造的,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船舶检验机构核查后,清算日可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

与“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政策相比,延续后的政策在保留鼓励小吨位过闸船舶提前拆解、现有单壳液货危险品船拆解或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提前退出市场,以及新建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和高能效示范船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两项补助政策:一是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兼营内河运输的沿海单壳油船改造新纳入了补助范围;二是将新建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补助政策调整为对采用动力系统整体更新方式改建为LNG动力船予以补助。根据改建船舶功率不同,单船补助标准为54-89万元不等。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巡视员王明志介绍,船型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系统工程,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以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内河流域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内河水运体系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共拆解改造船舶20247艘,其中拆解小吨位过闸船5328艘、拆解老旧船4315艘、拆解或改造单壳液货船603艘、改造生活污水防污染船舶10001艘;已建造完工示范船87艘,其中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37艘、LNG动力船50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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