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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督查海南地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016-07-18 
为认真吸取湖南“6.26”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天津“7.01”客车坠河重大交通事故惨烈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厅主管领导的安排部署,省厅第二督导组于7月13、14日由安全监督处罗延辉处长带队,对海南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汽车站和码头,对车辆安全例检、车辆报班、危险品查堵、出站检查、车辆动态监控、船舶船员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

督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检查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水运管理部门、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一是要认真“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相关要求,加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力保障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二是要组织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和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认真细致地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三是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管理、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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